专业号

官号描述

寻乌县林业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林业体制、机制改革。
(二)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区域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选育、生产经营行为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发展、山水林田湖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三)开展全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监督落实森林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组织编制、审核、报批森林采伐限额及木竹的凭证运输,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林权的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管理林业基层建设。负责全县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森林、湿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和评价。负责森林采伐和木材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县征、占用林地的审批管理和林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的查处。
(四)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承担林业产业投资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商品林、公益林的培育和发展、工业原料林经营、林下经济发展、森林旅游开发等工作。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指导全县林业基本建设。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并监督管理其资金使用。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征收、上缴和使用管理工作。承办中央财政林业项目贴息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森林保险业务。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发展,管理国有林业资产。           
(六)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七)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林业有害生物除治规划、冰冻雨雪灾害应急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野外火源管理、森林防火宣传和设施建设、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受灾林木救助等工作。组织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事故。
(八)组织制定全县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林业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运用。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林业职工的教育、培训等工作。
(九)制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建设的审核、报批,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开发利用。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修复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县林业局要切实推动林业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具有寻乌特色的国家公园体制。
(十二)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草地、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2.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所属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调查评估和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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